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的,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毕竟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大家都知道现在各个省份的试卷都不一样,对于异地就读的考生是否要回户籍所在地规定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时间是2019年,执行时间是202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2)“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3种观点: 广西异地高考新2022如下:1、滞留考生须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的县(市)招生办报告滞留状态及滞留原因,设区市各城区滞留考生向考点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告;2、滞留考生须立即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如有特殊情况,须至少提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3、滞留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地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途中请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要求执行;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返回后原则上不再跨区流动,与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一并做好考前连续14天两点一线的行程管理,有条件的考生可住校闭环管理,尽量不与涉考以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5、招生或学校将点对点与滞留考生联系,告知防疫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事宜,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实答复相关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6、因考生个人原因或未落实我区高考防疫规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不需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省异地高考规定,从2013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湖北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可以在广东高考。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2、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是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3、考生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