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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户籍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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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3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2)至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向TA提问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的,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毕竟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大家都知道现在各个省份的试卷都不一样,对于异地就读的考生是否要回户籍所在地规定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动时间是2019年,执行时间是202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2)“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一、学制和课时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二、课程类别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3种观点: 广西异地高考新2022如下:1、滞留考生须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的县(市)招生办报告滞留状态及滞留原因,设区市各城区滞留考生向考点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告;2、滞留考生须立即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如有特殊情况,须至少提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3、滞留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地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途中请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要求执行;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返回后原则上不再跨区流动,与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一并做好考前连续14天两点一线的行程管理,有条件的考生可住校闭环管理,尽量不与涉考以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5、招生或学校将点对点与滞留考生联系,告知防疫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事宜,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实答复相关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6、因考生个人原因或未落实我区高考防疫规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不需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省异地高考规定,从2013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湖北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可以在广东高考。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2、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考生父母是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3、考生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要回户籍地参加高考。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各市级招生确定。外地户口孩子高考需根据当地指定的异地高考的要求准备。一般情况下需要有居住证,社保证明等。具体询问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3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2)至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向TA提问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的,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毕竟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大家都知道现在各个省份的试卷都不一样,对于异地就读的考生是否要回户籍所在地规定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广西异地高考新2022如下:1、滞留考生须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的县(市)招生办报告滞留状态及滞留原因,设区市各城区滞留考生向考点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告;2、滞留考生须立即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如有特殊情况,须至少提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3、滞留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地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途中请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要求执行;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返回后原则上不再跨区流动,与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一并做好考前连续14天两点一线的行程管理,有条件的考生可住校闭环管理,尽量不与涉考以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5、招生或学校将点对点与滞留考生联系,告知防疫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事宜,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实答复相关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6、因考生个人原因或未落实我区高考防疫规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广西异地高考新2022如下:1、滞留考生须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的县(市)招生办报告滞留状态及滞留原因,设区市各城区滞留考生向考点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报告;2、滞留考生须立即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如有特殊情况,须至少提前14天(5月24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3、滞留考生返回考点所在地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途中请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要求执行;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返回后原则上不再跨区流动,与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一并做好考前连续14天两点一线的行程管理,有条件的考生可住校闭环管理,尽量不与涉考以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5、招生或学校将点对点与滞留考生联系,告知防疫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事宜,考生和家长应保持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实答复相关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6、因考生个人原因或未落实我区高考防疫规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统考科目设置。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二)各类考生考试科目。按照考生选考科目组合,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类、艺术理类、体育类。其中,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院校自行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符合教育部及我区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体育特长照顾分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报考外语专业以及高校对口语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三)体育、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1。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全区体育高考)内容。全区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1)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内容:100米跑、立定跳远、双手原地后抛实心球、800米跑。(2)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内容: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举重。2。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书法类等六个类别。科目如下:(1)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2)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3)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4)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5)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6)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1.2、影视作品分析1.2)折合成300分。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广西将继续实行传统高考,对于该地区的考生来说,每年当地的复读变化不大,从上讲复读情况良好。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全面禁止所有学校招收复读生,所以广西地区考生是可以复读的,但可能部分公办学校不招收复读生,只能选择私立学校进行复读。法律依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市、区)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所属市域范围内招生,其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市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域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学校所属地市域范围内招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广西将继续实行传统高考,对于该地区的考生来说,每年当地的复读变化不大,从上讲复读情况良好。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全面禁止所有学校招收复读生,所以广西地区考生是可以复读的,但可能部分公办学校不招收复读生,只能选择私立学校进行复读。法律依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市、区)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所属市域范围内招生,其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市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域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学校所属地市域范围内招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复读。一直到现在,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考复读的,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考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3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2)至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向TA提问【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3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2)至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向TA提问【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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