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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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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客观:一般可以报50%左右。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3、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第2种观点: 最新广州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对于生育保险,大家了解过其缴费比例和保险比例吗?一、生育保险介绍(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二)征缴比例:(1)缴费基数统一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征收。(2)缴费比例统一按广州市现行的0.85%执行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信息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一、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方式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A、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B、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C、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不能补缴生育保险一般是不能补缴的,但是各地有所不同,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二、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流程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报销范围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3、一次性生育补贴;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但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第3种观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由单位按当地部门当年规定的比例(一般是0.60%-0.80%)缴纳。各地每年社保缴纳的比例会根据当地社保统筹基金的情况,或为降低企业负担等原因进行调整,不同的城市,缴费比例会不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法律依据《生育保险》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1种观点: 一、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期天数产假期天数计算办法:(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计划内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7)计划外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备注:计划外流产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但在计划外怀孕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8)满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具体待遇项目及报销范围如下:(1)报销范围:计划生育手术费内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2)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内容:1)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其他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10(天)。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三、其它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3、生育保险待遇申办期限为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由用人单位按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3种观点: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次性补贴。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大概可以拿到10000多元现金津贴。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的一项特别关怀措施。女职工在分娩后提供相关资料,由参保单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不管是不是广州户口人员,只要购买了广州生育保险,累计达到一年时间,且生育小孩时在正常购买社保的状态,就可以享受到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广州生育保险怎样报销(广州生育医疗费用怎样报销):由用人单位(或者申报单位)到社保局申请就医确认,办理好定点医院(生育医院)后,就会领取一个《就医凭证》,转交给个人。怀孕女士到选定的生育医院产检、就医、生产,等等,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既可以凭借《就医凭证》来直接报销七八成医疗费用(产检中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都统一由医院与社保局规定的,有些会有固定期限)。广州生育保险待遇(津贴、补助)的领取,都由用人单位申领到之后,再转交给个人。1、生育津贴的计算: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去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注:(正常情况是领取一万多元生育补贴,以上面公式计算)2、生育假期天数计算:(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难产假期包括两种情况:1、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2、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注:(最长产假170天,女士晚婚晚育23周岁,且不要求男士也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生了双胞胎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的35天假期,只能享受15天假期)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算(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3种观点: 一、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期天数产假期天数计算办法:(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计划内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7)计划外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备注:计划外流产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但在计划外怀孕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8)满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具体待遇项目及报销范围如下:(1)报销范围:计划生育手术费内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2)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内容:1)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其他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10(天)。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三、其它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3、生育保险待遇申办期限为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由用人单位按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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