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罚金刑的适用现状:1、单处罚金过滥过多,部分单处适用不当,很多在对侵财犯罪的判决中,将罚金刑从“可以适用”演变为普遍适用。2、随意性较大,缺乏统一透明标准罚金刑的规定大多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伸缩性强,弹性大。3、执行流于形式,仅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被告人并处或单处了罚金,而往往忽略了被告的经济承担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